转发:关于博士生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申请资助的通知
发布者:陆 勇发布时间:2014-11-03浏览次数:715
各院(系、所): 根据《东南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研究生院资助博士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及资助要求 1.申请人以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并以东南大学名义撰写的科研学术论文被本学科领域在境外召开的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会议所接受,并应邀在大会或分会上做大会报告或宣读论文(必须是口头报告形式)。 2.申请者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博士生(委培生、留学生除外),每名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只享受一次资助。申请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学习阶段。 3.研究生院资助交通费和会议注册费。设最高限额,欧美地区(包括澳洲)最高限额:15000元;亚洲地区最高限额:10000元,港澳台地区最高限额:5000元,超额部分自理。 二、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者自行联系国际会议并取得邀请函。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人员,通知获资助同学。 6.参加会议的博士生在会议结束后须提交相关材料的书面和电子文档(会议日程安排表、论文全文及PPT文档、以宣讲论文场景为背景的本人照片、参会总结、国际机票(含登机牌)、会议注册费发票、购买机票等银行刷卡POS单、电子行程单、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结题报表(研究生院首页-下载区域-研究生培养下载,由优势学科经费资助的不需填写)、填写好的网上预约报销单)至研究生院公派办,公派办审核后对符合资助要求者报销经费。 附件:1、院系国际会议资助申请名单汇总表 2、经费使用计划表 研究生院公派办 2014年3月10日 | 注:能源学院获得出国交流的博士生,请将相关的出国信息:博士生姓名、导师姓名、会议名称、会议地点、会议日期以及参会文章题目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陆勇老师(luyong@seu.edu.cn),以制作省优势学科经费使用计划,方便博士生出国后的财务报销。否则,相关费用不能从省优势学科经费中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