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本科生缴费及缓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太阳成集团tyc4633发布时间:2013-08-21浏览次数:237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本科生缴费及缓缴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收费管理,学校出台了《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从2013—2014学年开始,学校严格执行该办法

根据《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之规定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不能缴纳费用的学生,可以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缓缴手续,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可缓缴至当年度的12月15日。具体规定如下: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二周内(2013年8月30日前)通过“学工系统——我的资助——我的学费缓缴”申请缓缴。

(1)已获得申请学年国家助学货款或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2)已经办理申请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3)由空军选培办认可的国防生;

(4)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学生(附证明材料);

(5)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交《东南大学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经院系确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学生可以通过制定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的还款计划)。

未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费用的学生,若影响其选课及其他教学活动的,按《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东南大学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老生)

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老生).doc

                         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