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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审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4-06-03浏览:145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要求,今年上半年补报一次专业学位校外导师,请各位老师按照附件中的汇总表将申报材料进行汇总。

请在6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纸质一份、汇总表电子版)上交到院研究生秘书处。
 
具体申报方式请参照“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审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校通知[2013]16号),附件中为相关文件和申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