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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生申请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资助的通知

时间:2014-03-12浏览:91

 

各院(系、所):
根据《东南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研究生院资助博士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请人条件及资助要求
1、申请人以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并以东南大学名义撰写的科研学术论文被本学科领域在境外召开的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会议所接受,并应邀在大会或分会上做大会报告或宣读论文(必须是口头报告形式)。
2、申请者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博士生(委培生、留学生除外),且未享受过本基金资助。申请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学习阶段。
3、研究生院资助交通费和会议注册费。设最高限额,欧美地区(包括澳洲)最高限额:15000元;亚洲地区最高限额:10000元,港澳台地区最高限额:5000元,超额部分自理。
二、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者自行联系国际会议并取得邀请函。
2、符合资助标准的申请者随时可提交《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见研究生院主页-培养管理-国际交流下载)(一式两份)、会议的背景资料、会议征文通知、论文录用函及全文、会议邀请函至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秘书处,由院系初审。院(系)按进行初审,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
3、院(系)审核通过后,每月最后一周内(节假日顺延)将所有纸质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公派办(逸夫建筑馆105),同时将院系电子汇总表发至公派办邮箱。(朱丹:103007669@seu.edu.cn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人员,通知获资助同学。
    5、获得资助的参会人员出国前需填写①《东南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下载及具体要求请见国际合作处网站),交至国际合作处。②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研究生院首页-下载区域-研究生培养下载,由优势学科经费资助的不需填写),交至研究生院公派办。③经费使用计划(附件一,由优势学科经费资助的不需填写),交至研究生院公派办。
6、参加会议的博士生在会议结束后须提交相关材料的书面和电子文档(会议日程安排表、论文全文及PPT文档、以宣讲论文场景为背景的本人照片、参会总结、国际机票(含登机牌)、会议注册费发票、购买机票等银行刷卡POS单、电子行程单、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结题报表(研究生院首页-下载区域-研究生培养下载,由优势学科经费资助的不需填写)、填写好的网上预约报销单)至研究生院公派办,公派办审核后对符合要求者报销资助经费。
联系人:朱丹    电话:83795781   邮箱:103007669@seu.edu.cn
  研究生院公派办
O一四年三月十日